課程守則
入學及繳費
-
除特別訂明外,所有課程須於每月課程最後一堂或以前繳付下期全數學費。本機構有權拒絕未能依時繳付學費的學員上課。
-
學費以月費計算,視乎上課日子在該月份有四或五星期,如該月有五堂課程,學員則需繳交五堂學費。
-
報名費用為$100,須於報名時一同繳交。
-
所有課程一經報讀及確認,學費恕不退還。
-
學費一經繳交,恕不退還或轉讓他人。
-
如未能按時繳交學費,本機構有權取消其學位,並轉讓予後補學員,而不另行通知。
-
學費請用以下方式繳交:
-
支票:抬頭為JWC Music Ministry
-
轉數快帳戶:5963 8322
-
銀行帳戶:395-707300-883(Hang Seng Bank)/ JWC Music Ministry
請假及補堂
學員每期可補堂一次,並均須以補堂形式安排,不可作退款處理。
如因事未能出席課堂,須於上課最少二十四小時或以前通知機構職員。未有通知機構而缺席課堂,或即日請假的學員(病假除外),本機構將不補回該缺席之課堂,所支付的學費亦將不會退還。
如因病未能出席課堂,須於當天上課六小時或以前通知機構職員,並在下一次課堂登記時出示有關的證明,否則將不予補堂。
補堂須於請假當天起計三十天內完成。如超過1個月仍未主動聯絡安排,即當放棄補堂處理,該課堂往後不會作出補堂安排,所支付的學費亦不設退還。
補堂當日缺席之學員作放棄論,將不會作出任何第二次補堂安排,所支付的學費亦不設退還。
凡補堂或調堂均不得順延下堂或當作下期課堂處理。本機構有權安排由另一位導師或到另一班別上課。
本機構保留調動上課時間、更換課室及導師之權利。
若導師因事請假,本機構會安排其他導師代課或另行安排時間補課。
學員需準時上課,遲到將不會補時。
課程需每月銜接,如中途退學後再報讀課程,須繳交$100行政費(若學員因事而需請假一個月或以上,需繳交
4堂學費作留位費,並豁免重新報讀之$100行政費)。
為顧及學習進度,課程一般以每一星期一堂的方式進行。如學員選擇彈性上課時間,每堂須預約時間,並在
一個月內完成最少4堂課程。
如學員於翌月停課,請於最後一堂至少7天前通知本機構。
學員不得擅自與導師更改上課時間。
合唱團、所有小組及短期課程,一律不設補堂安排。
颱風及暴雨下之課堂
一號及三號風球:所有課程如常進行。
八號或以上風球:風球將於課堂開始前兩小時懸掛即停課,風球除下後兩小時的課堂將如常進行。如學員決定不回來上課,則不會安排補堂。
黃色及紅色暴雨:所有課程如常進行。
黑色暴雨:正在上課之課程繼續進行至課程完畢,課堂開始前兩小時將懸掛黑色暴雨,及未上課之課堂則會停課,黑色暴雨除下後兩小時的課堂將如常進行。如學員決定不回來上課,則不會安排補堂。
上課注意事項
為保障學員、導師及在場工作人員的健康,所有進入機構的人員必須脫鞋、消毒雙手及量度體溫,符合標準後方能進入活動室。
活動室內嚴禁飲食,並必須佩戴口罩。
如學員身體不適,並出現發燒、咳嗽等症狀,請通知機構職員並留在家中,盡快求診。機構職員有權拒絕有相關症狀者進入機構範圍。
避免人群眾集,機構將不設等候區域。不便之處,敬請原諒。
為免影響課堂運作,未經機構職員許可,家長請勿進入活動室及課室範園。
課堂或會因應社會情況,改為網上視像教學,請隨時留意機構發佈最新消息。
學員須參與本機構之校內評估,評估合格後將會升級,評估準則會以國際考試範圍程度為標準。
請學員珍惜使用樂器及設備,如有損壞,須照價賠償。
本機構有權調整各課程之收費,恕不另行通知。
本機構有權使用閣下於本機構學習期間、所參與之活動、考試及比賽成績、相片、影片,演奏會表演等資料作為市場推廣活動之用。
學員可向本機構申請修讀証明書,每張手續費為$80元正。
學員應小心保管自己的財物,任何人士於本機構範圍內遺失的財物,本機構概不負責。
本機構保留修訂課程優惠之條款及本須知之細則的最終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